尊敬的患者及家属朋友们:
自2026年10月1日起,《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国卫医政发〔2026〕21号)正式实施。为落实文件要求,乐陵市人民医院现将门急诊该类药品开具及取药的相关管理要求向大家告知,请仔细阅读。
第二类精神药品为国家管制药品,可镇静催眠抗焦虑,但易成瘾,法律上属毒品范畴;仅限本人遵医嘱服用,严禁转借转售,非法外流将追究刑事责任。我院门急诊常用品种包括艾司唑仑片、氯硝西泮片、酒石酸唑吡坦片、右佐匹克隆片、曲马多注射液等。
自10月1日起,患者就诊开具该类药品时,须同步完成身份核验并签署《麻精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知情同意书由药房存档留存。
具体分以下三种情况:
①患者本人亲自来院就诊开药:出示患者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
②患者行动不便,家属代为过来就诊开药:需要同时带上患者本人和代办家属两个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两样都要出示,核对无误后医生才可以开具处方,由前来就诊的代办家属签署知情同意;
③未成年人就诊开药:监护人需陪同患者一起就诊,出示双方身份证件,监护人亲自签署知情同意。
处方用量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不支持长期一次性大剂量开药。
①第二类精神药品口服(非注射剂)剂型:普通门诊不超过7日用量,急诊不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或特殊情况患者可适当延长。
②第二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型: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③出院带药:第二类精神药品数量按单次门诊处方量管理。
①坚持定期复诊:长期使用第二类精神药品须遵医嘱定期复诊随诊,便于医师评估病情、及时调整用药方案。
②剩余药品交回药房:过期及未用完的第二类精神药品,请交回药房按规定集中销毁,禁止个人私自留存或随意丢弃。
③注射剂空安瓿回收:使用后的第二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空安瓿应当交还药房回收,确保回收的空安瓿、规格、批号、数量与发放的一致。
④严禁转借、转售药品:该类药品属国家管制药品,私自转借、转售、非法流转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涉嫌刑事犯罪,将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给予治安处罚。
⑤禁止网络开具处方:按照国家规定,互联网诊疗不得开具精神类特殊管理药品处方,该类药品只能到医疗机构面诊开具。
就诊前请提前准备好身份证,防止因证件不全耽误开药;医师开具处方后,请持已签署的《麻精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到门诊药房取药。便民门诊不受理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开具,请大家至普通专科门诊就诊。
第二类精神药品为国家特殊管制药品,请患者及家属增强法律意识,严格遵医嘱服用,妥善保管,谨防药品遗失、外流。就诊开药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咨询门诊医师或药房窗口工作人员。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